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指南的通知
豫科人才〔2024〕24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4〕2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
附件:1.2024年度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2.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书(2024版)
附件1 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一)申报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二)申报人为科技型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原则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三)所创办企业在河南省内注册,创办时间2年以上(2022年1月1日前注册),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至少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创业项目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四)创办时间5年以上的企业(2019年1月1日前注册),原则上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要创办者、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项获得者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六)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申报人须认真填写《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书》,要求内容完整真实、文字描述准确客观,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人须在《申报人科研诚信承诺书》上亲笔签字,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隶属于省直部门的,通过省直主管部门推荐;其他申报人分别通过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推荐。
(二)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在计划支持期内不得再申报其他人才项目,支持期结束后不得再申报同层次或下一层次其他人才项目。
1. 申报人通过“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2.由所在单位上传提交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线上提交。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
3.在线填报时间为2024年8月17日8时至9月4日18时。申报平台网址:http://xm.hnkjt.gov.cn。
1. 通过在线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与附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于左侧纵向合并胶装成册(皮纹蓝色精品纸封皮),一式三份,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推荐人在相应栏内签字、盖章,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
2. 受理时间:9月5日受理省直部门推荐的申报材料,9月6日受理其他申报材料。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3. 受理地点:河南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2号楼9层902房间(政六街与纬五路交汇处东南角)。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3号;邮政编码:450003。
4. 请按时推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受理工作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