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告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25年度科学技术普及专项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根据《云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云南省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科技厅科普工作安排,依据《云南省科技厅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云科规〔2022〕11号),现将2025年度科学技术普及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
1.科普图书创作及推广
内容:项目名称一般为“XXX(科普图书名称)创作项目”。围绕近年来国家和省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项目取得的前沿性、战略性科技成果和前沿科技发展趋势,出版原创性科普图书不少于1本并实施推广。
考核指标:(1)受资助图书须有全国统一书号,选择正规出版社出版;(2)出版发行量不少于1000册(需提供样书300册);(3)围绕科普图书开展延伸内容创作及推广,举办线下相关活动不少于2次。
申报要求:(1)书稿符合出版“齐、清、定”要求,成稿率应达60%以上。(2)书稿字数一般不少于7万字。(3)提交书稿中如涉及政治、宗教、民族、历史、政党、军队等意识形态问题的内容表述需正确、准确、引用完整,申报前应送有关部门审查,并附同意公开出版证明。(4)书稿需进行中国知网重复率检查,除去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超过30%,并提供查重情况说明。
支持方式:前补助,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
2.科普课程开发应用
内容:项目名称一般为“XXX(科普课程名称)开发应用项目”。从公众需求点出发,面向重点人群开发科普课程,并与各科普场馆、基地或学校合作,开展线上线下实践推广。
考核指标:开发科普课程不少于12个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0分钟,课程内容包括教案、教学PPT、教学视频、实践体验、课程实录等;开展课程线上、线下推广,累计线下参与人数不少于2000人次或线上参与人数不少于1万人次。
支持方式:前补助,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
3.科普产品开发应用
内容:项目名称一般为“XXX(科普产品名称)开发应用项目”。从公众需求点出发,面向重点人群开发科普产品,并与各科普场馆、基地或学校合作,开展产品实践推广。
考核指标:开发科普产品内含不少于3个相关科学知识主题,产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科学实验包、科普展教具、互动体验装置等,形成产品终样1套并配套产品操作说明、科技知识相关讲解词及多媒体课程。开展产品线下推广不少于3次,累计参与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
支持方式:前补助,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
4. 面向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开展科普服务活动
内容:项目名称一般为“XXX(科普活动主题)科普服务基层活动项目”。聚焦“四个面向”,组织科普团队,引导优质科普资源向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流动,推动形成崇尚科学的风尚,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资源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科普剧、科普秀、科学实验展演、科普讲座、科普展览、科普研学等。
考核指标:(1)围绕优质科普资源,在不少于3个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组织线下活动不少于8次,累计参与人数不少于500人次;(2)全省科技活动周、科普日、三下乡活动期间举办或参与科普活动不少于3次。
支持方式:前补助,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二)科普能力提升
1.省级科普基地科普能力提升
内容:项目名称一般为“XXX(基地名称)科普能力提升项目”,支持已认定的云南省科普基地开展科普基地传统展陈改造提升、互动体验展项开发、科普基础设施提升,或结合基地特色资源,支撑服务青少年科学教育,组织大型特色科普活动等,进一步提升省级科普基地科普服务能力。
考核指标:(1)开展线上、线下科普活动不少于5次,累计线上、线下参与人数不少于2000人次,其中面向全省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开展不少于2次线上或线下科普活动;(2)积极参与馆校合作,辐射带动不少于3所中小学;(3)全省科技活动周、科普日、三下乡活动期间举办或参与科普活动不少于3次。
支持方式:前补助,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
2.科普调查研究
内容:项目名称一般为“XXX(调研主题)调查研究项目”,支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科普工作的重要部署,紧密结合云南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质量发展和科技自立自强对科普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开展基层实地调研,调研主题包括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促进形成科普资源共享机制、加大科普资源供给能力、科普赋能“双减”工作、区域科普能力评估、科普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科普市场化能力等方向。
考核指标:(1)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结合云南实际,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形成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论文著作等;(2)项目实施期限内,提交阶段性成果2篇以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支持方式:前补助,支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
(三)科学传播品牌建设
内容:项目名称一般为“XXX(品牌名称)科学传播品牌建设项目”,聚焦“四个面向”,结合不同专业领域内容,基于申报单位已有的科普品牌,组建科普团队,围绕科技创新政策、前沿科技发展趋势以及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等科技热点话题,组织行业专家,策划制作科普视频、漫画,组织开展科普展览、科普讲座、科普展演等活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引导公众充分参与科学互动。
考核指标:(1)形成1个可持续的科学传播特色品牌,培养1支科学传播队伍,创作科普视频、漫画等传播作品不少于10部。(2)举办系列主题线上、线下科普活动不少于5次,线上线下参与人数不少于10万人次;(3)活动须以推文或短视频形式进行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少于3万人次;(4)全省科技活动周、科普日、三下乡活动期间举办或参与科普活动不少于3次。
支持方式:前补助,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四)重大科普活动
1.2025年云南省科技活动周启动式及集中示范活动项目
内容:按照全国科技活动周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和需要,策划组织实施科技活动周启动式和集中示范活动、科学之夜等活动;做好科技活动周宣传报道,组织媒体通气会及公益广告宣传,制作活动视频及宣传视频。组织策划2025年云南省第十一届科普讲解大赛,协助提出大赛实施方案及舞台设计方案,做好大赛的组织发动和策划实施工作;围绕提升选手讲解能力组织专业化培训;通过电视台现场直播、网站、报纸和电视等媒体对比赛进行宣传报道,制作科普讲解大赛专题片;组织获奖选手走进学校、农村、社区等开展公益科普讲解活动。
支持方式:前补助,根据项目预算和专家评审情况确定支持金额。
2.云南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和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项目
内容:按照科技部相关比赛实施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和需要,策划组织实施云南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包括微视频和图书)、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选拔培训优秀选手及项目参加国家相关活动;围绕提升选手相关能力组织专业化培训;通过融媒体渠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组织获奖选手及作品在全省开展巡演、巡展等推广活动不少于5次。
支持方式:前补助,根据项目预算和专家评审情况确定支持金额。
3.云南省科技厅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及科技下乡活动
内容:按照国家和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要求,组织参加云南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组织云南省科技厅科技下乡集中示范活动,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进乡村活动不少于5次。
支持方式:前补助,根据项目预算和专家评审情况确定支持金额。
4.云南科学大讲坛活动项目
内容:按照省科技厅科普工作需求,结合云南科技发展前沿及公众实际需求,组织策划实施大型科技专题讲座不少于4次,邀请重点产业领域科技权威人物围绕相关专业开展讲座及访谈,在全省主流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并实现线上线下传播。
支持方式:前补助,根据项目预算和专家评审情况确定支持金额。
5.重大科技宣传活动项目
内容:按照国家和省科技创新、科普工作需求,充分发挥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和优势,搭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的科技宣传工作平台,实现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大力宣传先进科技成果、重大科技活动,弘扬科学家精神,讲好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事迹、讲好科技创新故事。
支持方式:前补助,根据项目预算和专家评审情况确定支持金额。
6.院士专家科普进校园活动项目
内容:按照省科技厅科普工作需求,结合青少年科学教育相关工作要求,围绕不同专业领域,邀请相关行业院士、专家进校园开展科普讲座不少于5次,在全省主流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并实现线上线下传播。
支持方式:前补助,根据项目预算和专家评审情况确定支持金额。
7.科普统计调查工作项目
内容:按照国家和省科普统计工作需求,开展2024年度云南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培训科普统计人员,对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形成2024年度科普统计数据报告。
支持方式:前补助,根据项目预算和专家评审情况确定支持金额。
8.科普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内容:申报单位应具有专业科普人才团队和教师资源,组织举办云南省科普能力提升培训活动。重点面向各科普基地管理人员、科普从业人员、科普讲解员、中小学科学教师、科技辅导老师等人群开展相关科普培训不少于6次,推动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发展。
支持方式:前补助,根据项目预算和专家评审情况确定支持金额。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名称和内容应符合各项目类别要求,申报书中考核指标应包含且不限于各项目类别要求,应在申报书附件中提供项目内容及承担能力的说明材料。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在云南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经费须单独核算,专账管理。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积极筹措配套经费开展科普工作。
(三)项目研究内容已经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每个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本专项项目;每个申报单位申报本专项项目不得超过10个,且内容不得相似或重复。
(四)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有涉密内容的项目不得通过网上申报。
(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云南省省级科学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0〕4号)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1〕10号)的有关要求,项目经费预算不得编制间接费用。
(六)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项目应在执行期满3个月内申请项目验收;项目如需延期,应在项目执行期内申请,可申请1次延期,延期一般为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
三、项目申报流程
网上填报。各项目承担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科技计划项目依据属地关系或行政隶属关系,逐级申报。须经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推荐部门(包括各州(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科技管理部门、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等)在线审核推荐,签署审核意见后线上提交至省科技厅。
项目负责人在线填报时间、项目承担单位在线审核时间、项目推荐部门在线审核时间均至2024年8月31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新申报单位及人员系统注册流程详见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操作说明-《用户使用手册》。
四、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处
单宇珂,0871-63130013。
(二)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科普中心
曹琛,0871-63130797。
(三)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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