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告
关于征集2025年度湖北-国家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基金委《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工作安排的通知》,为做好2025年度湖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项目指南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区域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聚全国优势科研力量,围绕湖北经济、社会、科技发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关键领域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推动产出重大原创成果,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选题应来源于我省科技创新重大部署或重点产业前沿创新重大需求,并为我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发挥引领支撑作用。
二、指南领域方向
围绕我省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以及社会民生重大需求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按照生物与农业、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环境与生态等5个领域,组织指南征集。
鼓励在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联合我省科技领军企业和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共同提出项目指南建议,支持企业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前沿研究。
三、指南推荐方式
按照“立足优势、依托平台”的基本原则,定向委托与重点遴选相结合征集联合基金指南建议。优先面向国家实验室、湖北实验室、全国或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评估优良以上及2022-2023年新认定的省重点实验室),以及国家应用数学中心、湖北省生物学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湖北省化学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湖北省光学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湖北省地球科学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等基础研究平台。各依托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历年的申报状况合理调配征集指标。
四、指南建议有关要求
(一)指南特性要求
1.科学性。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产业发展紧迫需求中的共性问题;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词汇。
2.规范性。文字表述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要求语句通顺、简明扼要、高度凝练,避免将项目指南研究方向简单罗列、合并或拼凑。
3.包容性。不应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体现湖北的需求、优势和区域特色。
4.安全性。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
5.明确代码。每条指南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基金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注意代码与指南领域的匹配。
6.避免重复。需求具备创新性,避免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计划等其他已资助项目重复。
(二)指南建议人要求
1.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历。
3.指南建议人即为项目意向申报人,在2025年度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时须符合“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数量合计限为2项”的限项申报要求。
五、指南征集程序
1.组织征集。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湖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推荐工作的通知》,各相关依托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征集2025年度联合基金指南建议。
2.合规审查。各单位对照上述指南特性要求,对征集到的联合基金指南建议进行审查和遴选
3.分类论证。省科技厅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指南建议进行论证。
4.推荐上报。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研究提出2025年度联合基金指南建议,经一定程序确定后将正式行文报送国家基金委联合基金管理办公室。
六、有关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必须是国家基金委依托单位)按照指南征集要求,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创新平台或优秀科研团队。参照提供的模板格式和限项要求,做好本单位2025年度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征集工作。
2.指南建议单位要做好科研伦理、科技安全以及涉密工作的论证和审查,并在提交项目指南建议时将指南建议的科研伦理、科技安全以及涉密工作的审查意见,以公函形式报送省科技厅基础处。
3.本次指南建议采取在线填报。省科技厅将指南推荐指标数和管理账号通过短信分别发送给各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登录系统,生成具体建议填报账号发给本单位的科研团队。各科研团队通过填报账号独立填报各自的指南建议(含基本信息表和文本内容)经本单位审查合格后推荐上报给省科技厅。推荐上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0日。填报网站为https://kjt.hubei.gov.cn/jl/zhishi,填报网站首页有相关推荐单位的联系人列表。
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刘利华
联系电话:027-87135809
湖北省科技厅
2024年3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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