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告
北京市2024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本市新型工业化,推动高精尖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明确2024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高精尖资金)重点支持的领域和方向,根据《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关于促进高精尖产业投资推进制造业高端智能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制定并发布2024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
一、支持原则
2024年高精尖资金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北京市“十四五”规划总体布局,强化产业投资支撑作用,注重绩效导向策略,着重提高财政资金的普惠易得和靠前执行,通过公开征集、揭榜挂帅、定向组织等方式,对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投资增长等方面有重要支撑的企业或项目给予支持。
二、重点支持方向
(一)加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发挥产业创新平台支撑关键技术攻关突破、加速产业化商业化应用进程作用,支持人形机器人、工业软件、生物医药、工业母机等重点领域产业创新平台高质量建设和重点任务工程化推进,在信创、智能装备等领域中再支持建设一批适配验证平台和共享加工中心;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深入实施产业筑基工程,聚焦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支持实施百项标志性产品攻关行动;围绕我市布局的未来产业支持开展引领性前瞻性攻关突破;支持京津冀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能力提升。
(二)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突破,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在电子信息领域落实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创新发展相关文件精神,支持IP产品迭代完善及应用推广,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高端设计产品(多项目晶圆和工程产品)首轮流片;支持集成电路关键技术攻关,产业链下游企业采用自主创新产品;支持视听电子领域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及超高清显示应用推广。
在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领域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区及入区企业项目建设,推动车规级芯片攻关升维提速,支持新一代动力电池、先进电机等项目加速建设;支持基于EUHT方案车路协同路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建设及关键技术和产品的应用推广。
在医药健康领域贯彻落实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支持医疗器械CDMO平台、ADC药物中试平台等项目建设及具体任务推进;重点支持引进一批创新药品及医疗器械在京落地和产能布局,支持关键短缺药品在京的产业化保障。
在智能制造领域贯彻落实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支持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建设和关键技术产品攻关突破,加快推进百项场景百项产品应用落地;支持工业母机中试验证中心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未定型新产品开展首试首用,建设工业母机示范应用产线。
在商业航天及卫星应用领域落实国家促进商业航天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支持星箭生产运载能力提升,通过保险补贴方式推动航天发射。
在新材料领域全面落实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支持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在氢能及储能领域支持新技术产品扩大应用示范和重点产能建设布局。
(三)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赋能新兴业态构建
落实《北京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关于加快打造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支持企业使用算力资源,加速人工智能通用和垂类模型训练、应用落地及推广,支持国产芯片在智算中心适配应用;支持企业数据资产“首登记”“首交易”“首入表”“首开放”,加快数据要素开放和资产价值实现;支持金融、能源等重点领域行业级“首方案”落地应用和“首贯标”推广;支持开源组织在京落地建设。
(四)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动企业提质升级
落实《北京市新智造100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政策,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大型央国企和园区运营管理企业推动本市制造业企业全面智能化数字化改造达标,支持培育建设一批国家智能智造标杆、智能智造示范工厂、世界灯塔工厂等标杆工厂。
支持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绿色低碳发展,支持企业全面进行绿色诊断;支持空气重污染应急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升级专项行动;推动企业实施节能、节水、减污、降碳、清洁生产等绿色低碳改造并培育绿色工厂;支持氢能、储能、碳捕集封存利用等绿色改造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
(五)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保障,促进投资运行平稳发展
加强企业梯度培育,支持重点领域企业小升规,规升强,推动企业升规稳规;支持受灾企业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促进重点项目投资落地,给予重点企业及重大项目贷款贴息支持;鼓励企业利用工业腾退空间、老旧厂房开展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
三、资金支持方式
高精尖资金采用贷款贴息、保险补贴、奖励、拨款补助等支持方式,鼓励项目单位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用于资金拨付,具体支持方式如下:
(一)贷款贴息
对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符合标准的项目或单位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二)拨款补助
对建设攻关类及投资类项目采取拨款补助支持。
(三)奖励
对重点领域内符合标准的项目或单位给予奖励支持。
(四)保险补贴
对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符合标准的项目单位给予保险补贴支持。
四、申请要求与说明
(一)申请时间
2024年高精尖资金申请会以通知形式在本年内分批次发布,具体支持标准、申请时限及流程以通知内容为准。
(二)申请条件与要求
1.申请高精尖资金的项目单位应在本市登记注册且近3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2.同一项目单位只能获得2024年内高精尖资金单个方向支持,且申请的投资类项目应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补贴或奖励支持。属市级重大项目或重点单位(含地方配套资金),可不受上述限制,按照市政府审议的方案或政策执行。
3.对有地方配套要求且在京产业化的项目,可按国家要求配套,具体参照《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4.申请单位自愿按照要求填写相关材料,承诺相关事项,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具体申请说明(申请条件、支持标准等内容)详见各批通知相应方向附件。
5.项目单位应按照《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接受市区经信、财政等相关部门跟踪检查和绩效监督。若存在隐报、瞒报和弄虚作假或违背承诺事项等行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追回资金,同时将项目单位的失信信息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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