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
国科办函才〔2023〕3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科技部决定组织举办“第十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大赛以“热爱科学,崇尚科学”为主题,在全社会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展示科技成就、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树立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科技部
承办单位: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广东科学中心、广东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广州科普联盟
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共同组成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东科学中心,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
三、赛事安排
(一)预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负责本辖区内的预赛;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司局负责本系统内的预赛。
(二)全国赛
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分为全国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
半决赛时间:11月9日
总决赛时间:11月10日
决赛地点:广东科学中心
大赛实施方案见网站:http://www.gdsc.cn/qgkpjj2023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方各部门自愿组织报名参加。各省、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推荐3名选手参加决赛;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推荐2名选手参加决赛;各直辖市、决赛举办地广州市,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各推荐6名选手参加决赛,中央军委科技委推荐9名选手参加决赛。邀请香港、澳门等地区选手参加决赛(各不超过6名)。各代表队安排1名领队,观摩人员不超过8人,其余观众可通过网络直播观看赛事。
(二)参赛要求。参赛选手为科普工作者、专职及兼职科普讲解人员、科学传播爱好者(职业不限、年龄16周岁以上)等,鼓励广大科技人员参赛。参赛选手在当地科技管理部门或其所属部门报名。比赛时使用普通话。
(三)专家推荐。为保证大赛公正、公平、公开,各参赛代表队以自愿为原则,至多推荐1名专家组成评委专家库。请于10月25日前在大赛网站上提交推荐评委候选人信息表扫描件。评委候选人基本条件:(1)具有高级职称和丰富的科普工作经历;(2)供职于知名科研机构、大学、科技类博物馆或媒体等;(3)熟悉科普讲解大赛及评审基本规则,并担任过省级或中央和国务院部门级别科普讲解大赛评委;(4)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强度工作(赛事期间能赴广州参与现场评审);(5)同一评委不可连续2届担任全国科普讲解大赛评委。
(四)经费。参赛选手无需交纳参赛费用,差旅、住宿费自理。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预赛安排由各地方各部门自行决定。请推荐参加决赛的选手于10月25日前完成报名,登录大赛网站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
(六)审查要求。确保讲解内容无政治性及科学性错误,选手无科研诚信问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州科普联盟 余炽文、何伊韵、罗婉艺、杨帆
科技部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司 王菲菲
电 话:020-39348107、39348046、39348141,010-58884242
传 真:020-39348000
手 机:13143729331、18899757503、13660677212、13826035479
邮 箱:gzkplm@163.com
附件:1. 第十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选手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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