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工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共同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工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建〔2018〕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并遵照执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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