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关于印发“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现将《“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统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国家开发银行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围绕“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发展环境”三个领域,聚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加强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两个重点,紧盯“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一个目标,构建“321”工作体系,支持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进一步增强中小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规划》按照“坚持创业兴业、坚持创新驱动、坚持绿色集约、坚持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紧扣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核心职能,提出了“十四五”时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5个目标、7项任务和9大工程,形成“目标——任务——工程”由宏观到具体的工作链条,系统构建了“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框架,形成了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建立高效服务体系、完善公平竞争环境、提高融资可得性、加强合法权益保护、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7项任务,到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与专业化水平提升工程、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工程、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工程、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工程、中小企业数字化促进工程、中小企业绿色发展促进工程、中小企业质量品牌提升工程、中小企业国际化促进工程9大工程的完整工作布局。
“十四五”时期,中小企业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机遇和挑战共存,使命和责任同担。《规划》提出,力争到2025年,中小企业实现整体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供给能力全面提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的5大发展目标,并提出一系列定量目标,如中小企业人均营业收入增长18%以上;规模以上小型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年均增长10%以上,专利申请数年均增长10%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数年均增长15%以上;推动形成一百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十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200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10个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
为确保《规划》落地实施,《规划》明确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政策协同和评估督导、加强运行监测和政策研究、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等保障措施,推动各相关部门及各地落实规划总体要求、目标和任务,抓好《规划》贯彻落实。
查阅“《“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请访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或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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