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关于举办第二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市党委组织部和政府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意见》(鲁发〔2017〕26号)有关规定,决定举办第二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围绕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部署,聚焦“十强”产业发展强化人才支撑,以大赛方式公开遴选优秀创业人才和优质创业项目,广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带资金、带创意、带技术落户山东创办企业,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提供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
承办单位:济南市委组织部、济南市科技局
服务单位:省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山东国际人才交流协会
三、大赛设置
大赛时间:2019年5月至8月。
大赛类型:分创业企业类和创业项目类两种类型。
大赛领域:围绕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按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10个领域组织。
奖励设置:遴选70名创业企业类人才,确定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科技创业类),遴选30名创业项目类人才,获得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科技创业类)候选资格(支持政策详见附件1)。
四、参赛条件
(一)创业企业类人选参赛条件
1、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内已创办企业,且企业运营情况良好,无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总股份的30%(需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第三方审计股权证明材料);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专业领域,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相应职务,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引领省内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
2、人选创办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为1至5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企业成立时间不满1年,须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或2018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拥有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业项目,项目计划书完备,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发展前景较好。
(二)创业项目类人选参赛条件
人选为创业项目的负责人,之前在山东省未注册过企业;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专业领域,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相应职务,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备相应服务能力,且其技术成果国内先进或能够填补空白,引领省内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具有较强的创业愿望,项目创业计划书完备,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发展前景较好。
(三)其他要求
1、人选只能选择一个大赛类型中的一个领域报名参加。
2、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参加大赛获优胜奖后,经费支持按照现有规定执行,不重复享受省财政资金支持。已入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工程清单详见附件2)尚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赛,确需参赛的,须向省主管部门申请提前验收,合格后方可参赛。已申报本年度其他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的不再接受报名参赛。
五、大赛流程
1、大赛报名(5月5日09:00至6月14日17:00)
创业企业类和省内创业项目类人选由山东省行政区划内的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工业园等各类园区和各市科技局负责推荐。省外海外创业项目类人选经我省设立的有关海外引才联络机构初步遴选后,可直接申报。参赛人选和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各类园区、各市科技局与参赛选手充分接洽,择优确定人选,并指导其在大赛官方网站“人才山东”(http://www.rcsd.cn/)填写“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申报书”,按属地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设区的市科技局审核,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报省科技厅。省外海外创业项目类人选可直接在大赛官方网站“人才山东”(http://www.rcsd.cn/)填写“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申报书”进行申报。
2、资格审查
省科技厅依托“人才山东”申报系统对参赛人选的资格条件、参赛资料的真实性、项目的可行性等进行形式要件审查。
3、网络初评
有关方面邀请专家对参赛人选进行网络初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进入决赛名额和人选。
4、大赛决赛
决赛时间拟定于8月中下旬,地点设在济南市,通知另行下发。
六、有关事项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单位人员组成的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赛组织工作,认真推选各类人才参赛。
2、严肃工作纪律。大赛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受理对打分情况的异议并提出处理意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监察,对活动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
3、营造浓厚氛围。积极依托中央和省级媒体,宣传本次大赛公告,解读我省对创业人才的相关扶持政策,发动海内外优秀人才踊跃报名参赛。加强大赛全程报道,对发现的优秀创业典型给予宣传,对获奖优质项目进行广泛推介,形成关心创业、支持创业的浓厚氛围。
4、确保诚实守信。参赛人选须确保报名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对有关材料数据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参赛。
大赛组织单位联系方式: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51775091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工作处:0531-66777153
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531-55575449、55575450
附件:
1、创业大赛获奖人选支持政策
2、省级重点人才工程清单
附件下载: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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