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请从事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结合实际,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一、项目要求:具体要求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
二、提交方式:请申报单位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报送至我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楼531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节能与综合利用处都康,55578377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