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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通告

        首页 > 申报通知

        山东 关于开展2025年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申报及2022年认定中心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高端软件“铸魂”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从制度上落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从系统上提升全省软件行业创新能力,根据《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见附件1),现组织开展2025年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申报及2022年认定中心(名单见附件2)考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考核)范围

        包括基础软件、研发设计类工业软件、生产控制类工业软件、经营管理类工业软件、新兴技术软件、人工智能软件、信息安全软件、重点行业应用软件、公有云服务软件、嵌入式软件、集成电路设计、信创适配服务等领域(见附件3),申报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其中人工智能软件原为新兴技术软件的子类,根据产业发展要求将其单列。2022年认定的127家中心已满三年,按照《认定办法》应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未按要求报送评价材料等情况的撤销中心资格。

        二、申报(考核)条件

        (一)申报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须满足《认定办法》相关条件要求,符合“基础条件+一般条件”或“基础条件+其他情况”的均可申报。其中,申报人工智能软件领域的,“一般条件”中的第1项执行“近两个年度企业相关领域软件业务收入均不低于2000万元”标准。应由企业为主体建设软件工程技术中心,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院所等联合共建,带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提升。

        (二)考核评价工作参照申报工作的条件要求。鉴于软件行业发展较快,部分中心研发情况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参加考核评价的中心可以重新选择申报领域、认定条件、合作单位等。

        三、申报(考核)程序

        (一)企业申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企业自愿原则组织申报(考核)工作,注意及时通知应参加本次考核评价的中心(逾期未提报视为放弃),省属及中央驻鲁企业按属地提报材料。新申报企业按要求编制《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申请书》(见附件4),参加考核的编制《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考核申请书》(见附件5),材料须符合国家保密相关规定,不得通过中介机构违规组织包装。

        (二)初审推荐。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认真把关,确保企业材料符合要求、齐全完整、真实有效,汇总填报《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推荐汇总表》(见附件6),按时将推荐函、汇总表和企业材料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评审认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申请(考核)材料进行评审,经公示后公布认定名单。

        四、有关要求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于12月5日前将推荐函(盖章PDF版)、汇总表(盖章PDF版、EXCEL版)、企业材料(盖章PDF版)发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邮箱,纸质材料1套邮寄至指定地址(邮寄请使用EMS),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1-51782662

        电子邮箱:ruanjian@shandong.cn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附件:1.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办法

                     2.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名单(2022年认定)

                     3.重点领域

                     4.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申请书

                     5.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考核申请书

                     6.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推荐汇总表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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