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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通告

        首页 > 申报通知

        天津 关于申报2025年度市级产业主题园区的通知

        各区产业主题园区主管部门:

        依据《天津市产业主题园区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津先进制造办〔2021〕1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级产业主题园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由各类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区产业主题园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区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组织申报推荐工作。

        二、请各区产业主题园区主管部门于2025年8月15日前将区人民政府推荐意见、产业主题园区推荐汇总表和被推荐单位申报材料等纸质件装订成册(一式六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处,全部材料的电子文档(PDF版和可编辑电子版)以光盘形式一并报送。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

         

        附件:天津市产业主题园区申报工作指南

         

         

         

                                      2025年7月11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处 滕桂明;

        联系电话:83602795,18920933395)

         

        附件:

        • 天津市产业主题园区申报工作指南.wps

         

        津工信中小创〔2025〕3号附件

        天津市产业主题园区申报工作指南

        根据《天津市产业主题园区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津先进制造办〔2021〕11号),为做好2025年度天津市市级产业主题园区申报、审核、认定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园区应为天津市域范围内空间布局相对集中、四至范围明确、合法合规设立的园中园或独立小型园区。
        (二)申报园区应符合天津市及所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业布局规划,土地权属清晰,土地及建筑物相关手续合法有效。
        (三)申报园区应突出链园结合,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在细分重点领域中确定一个主导产业,主题突出、特色鲜明。
        (四)申报主体应为市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园区运营管理企业。
        (五)申报园区名称一般为“所在行政区域+主导产业+产业主题园区”。
        二、申报条件
        (一)产业集聚。申报园区需具备一定产业规模,主导产业集聚度较高,产出效益和增长速度较高,具备一定规模的在建、储备项目,基本形成特色产业链条和产业生态。
        (二)企业引育。申报园区已具备一定数量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优质企业,集聚了一批产业链上下游高关联配套企业,强化对主导产业企业引育力度,支持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上市企业等方向发展。
        (三)创新生态。申报园区应建设一定数量的创新研发平台、创新创业平台、专业化社会化公共服务平台,构建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的创新生态。
        (四)管理运营。申报园区应坚持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为完善。运用市场化运营机制,与企业、行业协会、多元化专业服务机构合作,创新治理模式。所在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以出台政策文件等形式,支持园区及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按照市级产业主题园区申报工作要求,由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区产业主题园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区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二)初审。各区产业主题园区主管部门对园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通过初审的申报园区建议名单并报送所在区人民政府审定。
        (三)推荐。园区所在区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推荐市级产业主题园区初选名单,出具推荐意见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申报材料
        1.产业主题园区基本信息表(附件1)。
        2.产业主题园区发展规划表(附件2)。
        3.产业主题园区发展规划报告(附件3)。
        4.产业主题园区推荐汇总表(附件4)。
        5.区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计划采取的保障措施,包括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和支持产业主题园区建设、主导产业发展、重点产业链攻坚等相关配套政策。
        6.区人民政府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1-3项为园区申报单位填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材料4-5项为区产业主题园区主管部门填写,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材料6由区人民政府出具,加盖政府公章。材料1-6项装订成一册,一式六份;材料1-5项需报送电子文档(PDF或OFD版以及可编辑电子版),刻录光盘。即每个申报园区应报送“六本一光盘”。

        附件:1.产业主题园区基本信息表
        2.产业主题园区发展规划表
        3.产业主题园区发展规划报告
        4.产业主题园区推荐汇总表
        5.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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